关于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更新组织
机构代码及相关证照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各单位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现有机构代码(15位)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过渡。过渡期结束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登记管理部门的旧登记证(照)停止使用。
目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仍有部分企业未及时更新,请各相关单位自查登记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变更。逾期不更新或信息有误影响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由企业自行负责。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