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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评标集合时间在2019年12月30日前的项目怎么在新评标评审专家申请函系统发起项目的重评、复核申请函?
答:(1)复核申请函。点击“建设工程申请函”,新增申请函信息,将原组专家在“人员信息栏”的“库外专家”录入;在备注栏编辑约定的三个集合时间,保存后致电评标专家管理部28866146,协助办理项目复核相关工作。
(2)重评申请函。点击“建设工程申请函”,新增申请函信息,将原组专家在“回避专家”录入后,确认申请函点击提交抽取,重新抽取评标评审专家参与项目重评。